胡鑫宇们,需要的不是那“五分钟” 微头条

草民观点 2023-02-07 07:14:15

胡鑫宇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对青少年自杀问题的关注。先放下许多近乎于阴谋论的争议,青少年自杀问题早该引发全社会的关心。

根据北医儿童发展中心发布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有约10万青少年死于自杀。根据《经济学人》等的统计,我们的青少年自杀率在世界范围内也居于前列。自杀已经成为15-34岁人群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分钟就有2人自杀死亡,8人自杀未遂,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情况。

但另一面,该问题在国内却讳莫如深。这显然是个不可能知道确切统计数据,很难追责,很难切实追问原因的领域。当然,任何问题走入这个境地,也几乎就是一个不可能被解决的问题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自杀问题很难轻易总结出单一原因,不管是归因于父母、学校或任何组织。当自杀成为如此显著且大规模的社会现象,上述任何一个方面都很难单独构成。

胡鑫宇的悲剧不过是这场社会失序的巨浪中,被抛出浪尖的一个极端例子。在浪涛之下,是深埋于社会复杂结构中的机理,今天我们很难就这个问题轻易得出任何可行的解决方法,不过探入这个问题,却是重要的第一步。

01.

真实社会中的青少年自杀

就在事件之后,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发布了一封信《胡鑫宇,请给心理指导师五分钟》,引发全网震动。这封高考作文风格的信,混合着毫无意义的道德高调,直观的情感绑架,对名作名言的空洞引用,让网友直呼“看了就想死”。

但这封信却照应出一种“真相”,我们可以从这封信中一窥社会的“实然”现状,就是社会上并没有实质自杀干预的能力。我们可以简单将青少年自杀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引发自杀念头和行动的成因,二是对青少年自杀的干预。

我们也该清醒地意识到一种风险,良性的自杀干预确实会在问题发生后起到挽救作用,但劣质的干预非但无法起到问题的缓和,还会像上述这封信一样,可能让自杀问题加剧。

这是一个简明的事实,青少年自杀问题,绝不是呼吁“多重视”、“多干预”就可以缓解的。“乱重视”和“乱干预”不仅不会缓和问题,反而会付出更惨痛的代价。

这就是所谓“真实社会”视角的一个简要方面, 我们的一切认识和分析,呼吁和主张,不能建立在幻想中的全能社会上,而要意识到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真实残破的社会 :部分心理工作者意识和能力的低下,父母对处理情绪问题缺乏足够支撑,也缺乏精力和耐心,学校风声鹤唳不愿担责,还有无数问题。

举几个最简单的例子,提到青少年自杀问题,我们总是埋怨父母对孩子不够理解包容、不够耐心支持,但现在面对中考分流和高考的压力,县中模式席卷全国,而为了提高升学成绩,县中模式大多采取寄宿制,这天然地隔绝了父母对子女支持的可能,在这样的学校管理模式下,何谈父母对子女的照顾?

《冬冬的假期》

再说到很多人建议学校加强心理健康老师对学生的支持,且不说全国到底有多少人有足够的能力担此重任,或各个学校有多少资源资金可以投入到心理健康老师中。

就单说这个职位本身,既然设置这个职位,真正介入学生心理健康,就肯定要为结果负责,当学校和社会正批量化地制造千疮百孔的学生,所有压力都被压到这个心理健康老师的身上,而他可能会为发生的极端事件负责,承受家长问责,遭受社会舆论的抨击,这个烫手的职位,又有几个人敢去担任呢?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种“结构”问题的真实性,青少年自杀问题,背后的成因是社会整体的,是与制度、文化、技术、管理高度整合的。 面对如此巨大的重担,任何单独的家长、心理健康老师、社会机构,其本身精力、资源、知识、技术、意志力都是有限的 ,我们这个社会如何有限,这些社会主体就会同样面对此种限度,都不可能单独面对和解决这个问题。

这就是我们面对的真实情况,即社会根本不具备足够干预青少年自杀问题的能力,呼吁“重视”和“介入”,既可能不会引发真正的行动,还可能带来更多衍生问题。仅仅对“应该如何”的呼吁,不足以真正缓解青少年自杀问题的困境,我们需要进入这个问题的深处。

02.

再溯涂尔干《自杀论》

现在回到上面两个问题的第一个,即“引发自杀念头的行动和成因”,这种归因讨论网上有很多,归咎原生家庭和父母的是一大类,归咎于学校和教育升学体制的也不少。同样,有人归咎于西方思想和意识形态,认为“西化”是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有人归咎于手机、短视频和游戏。

面对生死问题,我们只需要很短的演绎,就可以把日常的偏见都装进去。这种琳琅满目的分析,恐怕无法让我们真正认识这个问题。当然可能最有效的途径是回到涂尔干和他的不朽名著《自杀论》,相信我们可以从中找到这个问题的关隘。

这决不仅仅关涉“自杀”,背后站着的是我们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因为幸运,还未被逼到边界,但已然感受到疼痛的个体。

A.个体与社会

自杀,作为个体对自己存在的终极否定手段。理解它既需要一定的理论框架,也需要历史情境。古典时代的自杀,与现代自杀,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现象。

《史记》与《左传》中有数量庞大,又具有代表性的自杀叙事,但那其中人物自杀的动机,都令今人费解。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史记・魏公子列传》中信陵君的门客侯赢。他在信陵君窃符救赵的故事中扮演重要角色,窃符救赵的计策为他所策划。但他在信陵君出发践行此计后,直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他自杀的原因,甚至成为一个需要解释的历史“公案”。

《夜以继日》

不必牵涉太远,我们继续着眼在现代自杀的特殊性。其实就在我就读初高中的时候,同样面对很高的升学压力,学校严格的规训。但在那个时候,其实关注心理感受,进而考虑到终结生命的,比现在少很多。

差别绝对不在那个年代的人比较坚强,而今天的人比较脆弱,很多人会将这个问题解释为“一代不如一代”的原因,这当然是傲慢而错误的。

这其中折射出的“现代”问题,是个体意识的萌发,在涂尔干的作品中,他所举的例子是新教信徒自杀比例高于天主教徒。个中道理并不复杂, 越是现代个体,对其自主性、个体性的要求就越高,也越是敏感和关注自己的感受。因而在完全服从于某种外部规范的背景下,带来的压力与问题也就越多

我们个体性的逐渐觉醒,重合商业经济加速发展的过程,也就是最近20年的事。这一代学生,比起我上初高中的时候,呈现出完全不同的自我敏感和对主体性的期待和要求,实属正常。

这是社会的自然进步,不是退步,更不可能走回头路。我们不能说,“现在的学生服从性太差,对自我感受太敏感,不够坚强”。因为 在现代社会,该问题的另一面就是类似自驱力的增强,对自我成就的要求增高,背后带来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也不是过去社会可比的,这是社会真正发展的核心动能

这不是问题的完整解释,而仅仅是解释的开始,在涂尔干的论述中,这种“个人主义”的现代个体,就面对着他生活与生命的根本张力: 个体与社会

最简单地说明涂尔干的意思,是说现代“个人主义”的个体,需要以个体认可的方式参与和整合在社会之中。首先人不能为自己而活,只能活在具有整合性价值和规制的社会之中;但现代个体又不能完全放弃自我,进入被逼迫的境地,这同样导致自杀。

涂尔干就是在个体与社会的这组张力中,来论述自杀问题的。

B.个体与社会语境下的三种自杀

在这个语境下,他将自杀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个体意识过强的自杀,在个人主义极端兴盛的社会中,一切社会整合都被压抑,集体目标、集体行动、集体价值不再被接受。但处于巨大社会中的个体,其实根本无法在其中寻找到个体行动的目标和价值,这个问题大概在今天被人们称为“存在性焦虑”,会导致人的虚无和脆弱。

第二种是社会整合过度的自杀。在与上面的情况完全相反的社会中,个体需要无个性的,甚至是掩盖和压抑个性地融入社会,个体生活在这种社会完全视为无用。为集体献出生命被歌颂,个体漠视自己的生命,也漠视他人的生命。同样会导致人的脆弱。

第三种既非个体过盛,也非社会过盛,而涉及到社会规制过程。将个体的计划和欲求,整合进社会的过程中,既有价值观的共通,目标的共有,也存在具体实在的社会规范。不管是从事商业的,或是任何社会分工与职能的,都在一定的社会制度、法律、组织的结构中进行。

《奥斯陆,8月31日》

但如果社会高速且无序地变化,个体容易无所适从,无法充分理解和预期社会规制对他造成的影响,就形成涂尔干典型的“社会失范”观点 ,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会导致脆弱。

在这种脆弱而丧失支持的情况下,即便是一个很小的挫折,也是足够导致自杀行为发生的。

因此在个体与社会张力的这一组极具现代性的语境下,以个体如何适应社会整合和社会规制为视角,我们将自杀分为这三类。

第一类比较典型地体现了北欧社会的情况,第二类让我想起库布里克电影《全金属外壳》中没有撑过新兵训练营的派尔 (Pyle) ,而第三种则出现在典型的社会动荡剧变,经济危机发生之后,社会范式转变之时。

那么胡同学以及他代表的学生群体,符合其中哪种,或哪几种的综合,我想结论是一目了然的。

03.

涂尔干视野的重要性

为何要以涂尔干的方式理解自杀,而不是我们寻常所言之“个体感受”的方式?寻常来讲,我们对自杀的理解是“痛苦/刺激-反应”模式,人因为痛苦而自杀,人受到刺激而自杀。

这条路径走到极端,便会追求对人“刺激”的减少,甚至到对“自杀”对“死”避而不谈的地步,仿佛只要少谈论,少触碰,就会少自杀。并认为对自杀事件的关注和讨论会导致模仿自杀的现象。

这种“痛苦/刺激 - 反应”的模式在实证上已经被从多方面证伪,比如自杀模仿这样一种“合乎直觉”的现象,在2015年就有一篇名为《Bringing Anomie Back In: Exceptional Events and Excess Suicide》的论文予以驳斥。

《阳光普照》

一种思路和视角,对应着问题的解决方法,当我们把自杀理解为“痛苦/刺激-反应”的模式,能做的自然是脱离痛苦,或对痛苦给予安慰。从群体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进行“风险排查”,找到处于“痛苦”状态的人,给予安慰和纾解,这都合乎直觉,但合乎直觉的东西不一定正确,不一定有用。

在“真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想象一次在学校中的“风险排查”,例如使用量表的方式找到了有抑郁症“风险”的学生,一般会如何处理呢?我想多半会是让他直接休学,学校摆脱风险为主吧。从上述模式里,这个学生就离开了高压学业的直接“刺激”,岂不就进入到了安全的状态?

但从涂尔干的“个体与社会”语境中,学龄段的少年被排除出学校体系,如果家长没有足够的资源和精力对其进行照顾,这是否会导致他社会化的水平更低,在中期埋藏下更多风险呢?

这就是“痛苦/刺激-反应”模式在理解自杀问题上的缺陷,其解法合乎直觉的是“脱离刺激”,安慰痛苦。 但一个人真的可以脱离社会建制吗?他在什么条件下,才可能得到合适的安慰呢?请注意,这两件事,都是有机运和成本的,甚至需要不低的机运和成本,才能完成脱离,得到安慰。

不仅如此,“痛苦/刺激-反应”模式总是让我们想问,为什么其他人在面临同样压力和痛苦下就没有这样脆弱的倾向呢?因而很多时候老师、学校、家长会在学生遭遇困境时,反过来责备这个学生抗压力差,过于敏感。面临这样的差异,仿佛除了“先天要素”,无法找到其他解释。

环境、制度的问题被“先天痛苦承受能力”压抑,那家长和老师是否可以认为自己“运气差”,遭遇到了一位先天更脆弱的学生?这个视角我想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在这里,我们可以面对这个严肃的问题了。自然介入真的有用吗?这就像当一个人已经罹患绝症,其实治愈的机会不高。当一个人已经产生决绝的自杀倾向进而产生行为时,我们能做的到底有多少?休学就可以好?吃药就可以好?介入和监控他的人际和社交媒体使用就能好,而不是因为这样的过度介入导致其更严重的自杀意愿?

说到底,到这个处境下,大多数家长除了将学生带到精神科医生那里去获得一堆药物外,还有什么是社会中广泛可行的手段。当自杀的决定已经产生时,介入已经太晚,真正值得努力的方向,是减少念头和行动的发生。

回到我们最开始分析的两个问题:一是引发自杀念头和行动的成因,二是对青少年自杀的干预。对于社会中每个人而言,我们总认为只能做后者,前者代表的是系统性的,社会性的结构和制度,这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围,无法改变。因而唯一有意义就是找到并发现自杀倾向,并及时干预。

但这种想法是不是就是问题所在?当我们都无法直面,无法讨论真正问题时,这本身是不是就是自杀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即,一切问题的解决都被我们漠视、放弃和避开,因而社会中的个体被逼迫到否定自己存在的地步。

个体被逼到这一步,之前的所有问题都无法解决,无法回应,到这里又有什么可介入的呢?

《阳光普照》

当我们将孩子送进一间以严密KPI驱动的巨大县中,在密集的课程和考试中,在末位淘汰和每月一次分班的逼迫下,孩子与父母区隔,以电话做聊胜于无的联系。在这个背景下,家长又能如何监控和发现风险?

反过来说,过度担忧,笨拙地对普通的不快乐进行介入,甚至用药,是否在发明更多新的,更严重的问题。我们如何培养能够匹配当前社会规模的合格的精神科医生和家长呢?

还是问题根本就出在县中体制和中考分流。落实12年制义务教育,限制县中模式的发展,多样化办学体系,打破对升学和学历授予体系的垄断,会不会才是解决青少年自杀问题的方法?

尾声.

因此这篇文章呼唤换个视角看问题,不要让社会问题被心理问题掩盖。我们其实很容易发现一个共通的问题背景,导致上述教育体系改革无法落实和推动的原因,与文章最初的那篇高考作文一样心理疏导文章的出现,以及其背后机构的运营,是否有类似的原因?让各学校可以开展“风险排查”,并粗暴进行休学停学,将责任完全压给家庭的原因,又是否类似?

如果真有,那这个原因当然就是青少年自杀问题的社会归因,和其可以得到缓解的真正方向了。 如果对这个问题,你的答案是,我们做不了,我们无法改变,那么很遗憾,青少年高自杀率便成为这个社会的一种命运。

而家长的介入,精神科的药物,甚至是社会对青少年精神健康的重视这种虚幻的文化进步,都不过是纸面上的“方法”,或者只是少数家庭可以承担和负担的幸运。

我们更有可能获得的,要么是漠视和问题的延续,所有人继续讳莫如深;要么是一场大张旗鼓的“精神卫生”排查,后者显然更令人恐惧。

青少年自杀不是一种“病理学”的问题,而是一种“时代病”,是一个“教育问题”,而非一个“生理问题”。我想当我们都敢于讨论,敢于直面这个问题的时候,真正的缓解才开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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