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项目要获得政府有关扶持,首先必须先有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通过筛选通过后,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论证后,才最后审定。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常见的审批程序,是列入备选项目和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决策的依据。
1. 研究任务不同。
【资料图】
项目建议书是初步选择项目,其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下一步工作,主要考察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则需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或者否定该项目并提出充分理由,为最终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申报对象、用途不同。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由项目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目前广泛应用于项目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
可研报告:1、企业融资、对外招商合作;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前的计委)立项;3、银行贷款;4、申请进口设备免税;5、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是项目可行性,以及项目成功率的研究。
3.基础资料依据不同。
项目建议书是依据国家的长远规划和行业、地区规划以及产业政策,拟建项目的有关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布局状况,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批文。可行性研究除把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作为研究依据外,还需把文件详细的设计资料和其他数据资料作编制依据。
4.内容繁简和深度不同。
两个阶段的基本内容大体相似,但项目建议书不可能也不要求做得很细致,内容比较粗略简单,属于定性性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则是正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充实补充,使其更完善,具有更多的定量论证。
5..投资估算的精度要求不同。
项目建议书的投资估算一般根据国内外类似已建工程进行测算或对比推算,误差准许控制±30%,可行性研究必须对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进行比较详尽精确的计点,误差要求不应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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